叉车培训对于叉车驾驶员承受的振动,欧盟的评价标准基本以ISO2631(对人体综合振动)、ISO5349(对手——臂)为基准,ISO2631标准推荐了两种评价方法:①1/3倍频带分别评价法 ②总加权加速度有效值评价法。目前对叉车的评价用的是第二种方法。这种方法根据振动能量相加原理,对于人体:在0~80 Hz频率范围内的1/3倍频程中心频率的振动加速度,用不同的加权因子修正,计算出总加权加速度有效值。 叉车培训振动的发生源及传递途径如下所示: ①发动机→车体→踏板→双脚及双腿 发动机→车体→发动机罩→座椅→人体 发动机→车体→方向盘→手——臂体系 发动机→车体→操纵杆→手——臂体系 ②路面→车轮→车体→发动机罩→座椅→人体 路面→车轮→车体→方向盘→手——臂体系 路面→车轮→车体→踏板→双脚及双腿 路面→车轮→车体→操纵杆→手——臂体系